2月2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质监局获悉:2017年,宁夏对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75批次,合格率为93.1%。
去年,该局主要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液化石油气等4种产品进行了抽检,涉及全区85家生产销售企业。车用汽油,共抽取样品91批次,合格率为95.6%,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硫含量。硫含量是体现产品环保性能的一项指标,硫含量过高,燃烧后产生的硫氧化物将严重腐蚀机动车发动机高温区的零部件。车用柴油,共抽取样品80批次,合格率为9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硫含量和闪点。闪点是指柴油液体中挥发出来的蒸汽和氧气形成混合物之后,遇到火焰会燃烧的最低温度。闪点过低会因太易于点着而发生火灾,尤其在夏季气温高、环境干燥的时候。普通柴油,共抽取样品3批次,合格率为100%。液化石油气,共抽取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100%。
抽查不合格样品涉及企业有:中卫市宏爱加油站、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尾闸加油站、吴忠市涝河桥加油站、海原县李俊红星加油站、平罗县沿河星海加油站、彭阳县昌源加油站、彭阳县洼乡汇源加油站、中宁县宏远实业有限公司白马加油站、彭阳县鸿源加油站。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工作将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