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314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这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以来首次发布不合格食品通告。
四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宿迁馆(经营者为江苏修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米圈酥(油炸型膨化食品),该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润恒鹏飞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美西阳光玉米片(餐厅口味,膨化食品,原产国:美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4.6倍。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仲景养生坊食品有限公司代理的范塔士番茄橄榄味手切薯片(原产国:西班牙),过氧化值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2.76倍。
天猫醇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成都醇厚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仁寿县华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上海、江苏、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黑龙江、江苏、四川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江苏、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