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羽绒服的好与差,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日前,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上海等8个省、直辖市的2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羽绒服装开展质量抽检。抽检30个批次的羽绒服中有12批次不合格。
记者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公开招标,他们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重点检测了羽绒服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绒量、绒子含量、充绒量、气味、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使用说明等14项指标。受检的30个批次羽绒服,合格的有18个批次,不合格的有12个批次。主要问题是9个批次使用说明不合格、6个批次含绒量不合格、4个批次纤维含量不合格。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羽绒服装,新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羽绒服装的也可直接举报。
羽绒服质量有规可依
新区市场监管局介绍,羽绒服装的保暖性主要是羽绒蓬松的作用,含绒量和绒子含量起决定作用。羽绒含绒量是指绒子和绒丝在羽毛羽绒中的含量百分比,含绒量越高保暖性能越好。绒子是羽绒含绒量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有朵绒、未成熟绒、类似绒和损伤绒。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GB/T14272-2011《羽绒服装》规定,含绒量的实测值低于明示值不得超过3%,绒子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含绒量的90%。
另外,选购羽绒服时,看使用说明也非常重要。大家应注意各种标记是否齐全,如厂名、厂址、面料里料的成分含量、羽绒的种类及含绒量、充绒量的指标、洗涤标识、维护方法、质量等级、执行标准代号等完整的标识信息。如果这些信息不完善,不符合国家规定,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生产、销售不合格羽绒服
应受何处罚?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羽绒服生产、经销单位,市场监管局可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该法还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报记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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