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民政部发文明确养老机构行政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 |
作者:高蕾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520 更新时间:2022/11/18 |
|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高蕾)记者16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近日专门印发文件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工作。文件强调,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不得影响养老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但在一些地方一定程度存在多头重复检查、运动式检查、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为此,民政部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提供解决方案。 办法共分5章41条,聚焦行政检查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重点细化了检查类型、明确了检查各环节要求、强化了对检查行为的监督管理等。 根据办法规定,行政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三类。日常检查是常态化检查,专项检查是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的检查,个案检查是根据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检查。 办法明确,日常检查原则上应当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可以根据实际采取双随机抽查或者全覆盖检查的方式。发现养老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后,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实施个案检查;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
|
文章录入:cool 责任编辑:Cool |
|
|
|
|
|
网站介绍 |
|
|
|
|
|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