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
此次要求提名者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效益性,支撑引领陕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名者应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协助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19年(含)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3人联合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应主动提出回避)。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主责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与项目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单位提名资格为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有关驻陕单位;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大型企业等。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对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择优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人选)由符合提名资格的单位提名。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由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名。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名。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分为杰出贡献奖和贡献奖两个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只能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及二等奖。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项目提交后,建议等级不得变更。提名评审的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主责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表,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审核通过后,省奖励办向提名专家发送提名号和密码。提名申请截止6月25日。
单位提名的,由管理人员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自行生成本单位各奖种提名号和密码,分配给各项目完成单位,按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记者 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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