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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电产业面临的贸易壁垒分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网    点击数:1088    更新时间:20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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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加入WTO,家电产品关税税率不断下调,这为我国家电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国家电制造业的全球竞争优势逐步得到加强。目前我国很多家电产品已获得了世界第一制造的称号,例如我国空调生产占世界的32%,洗衣机占23%,冰箱占19%。近几年来,家电业快速的建立起了规模优势,再加上我国低廉的人力资源成本,家电企业以低价为买点迅速地在全球市场上建立起以中国制造为代表的战略优势。世界上没有一个大国的崛起跟制造业的崛起有很大关系,与此同时世界上任一国家的某一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也不是一帆风顺。当国内家电企业的价格优势在获得一部分国外消费者的青睐时,也大大损害了进口国家电制造业的原有利益,世界各国的竞争对手们将用各种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目前我国家电正在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高度防范的目标,如陆续出现的反倾销案例、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纠纷等。一道道贸易壁垒正试图限制我国家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家电企业只有绕过这些壁垒,国际化之路才会走的得长远。

    一 我国家电业已面临的贸易壁垒

    (一)反倾销

    1.家电业遭遇反倾销的现状所谓反倾销,是指进口国反倾销机关依法对给本国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由于我国出口家电技术含量不高、质量档次低,大多数家电企业的出口战略是“粗放型”的。这一层次的产品竞争对手很多,涉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弱势企业发发达国家的传统产业,由此产生的矛盾比较尖锐,很容易遭到别国的反倾销制裁。美国、欧盟是家电的传统主产区,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家电作为传统产业在这些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在下不断降。面对物美价廉的中国家电产品,其市场份额不断下降,所以中国家电产品遭到欧美反倾销制裁是在意料中的,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欧美对我国彩电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拉美的墨西哥、巴西、阿根廷,东盟的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土耳其是家电新兴产区。这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为了在全球产业链中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同中国争夺发达国家市场份额时,必然会用各种手段,特别是反倾销限制中国家电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典型的例子是土耳其对中国空调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国正面临家电业传统主产区的发达国家和家电新兴产区的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制裁,与次同时像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样的小国也加入了对中国家电反倾销的大军中。

    2.反倾销对中国家电业的影响

    (1)严重削弱我国家电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减少家电产品的出口市场。我国出口家电的主要竞争优势体现在价格,如果家电产品遭反倾销,将会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实际上提高了出口企业的成本。例如在美国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中,对长虹、TCL、康佳、夏华征收的反倾销税分别是:26.37%、21.25%、9.69%、5.22%。很显然价格优势的削弱,将会使一部分企业不得不退出已进入的国际市场。

    (2)影响外商对家电企业的投资信心,不利于家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外商投资于中国的家电企业,一方面是朝着中国巨大家电市场而来,一方面是想通过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来占领其他国家的市场。但近年来,由于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指控,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也逐渐失去了海外市场份额。这势必危及外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影响其对华投资信心。众所周知外商投资能为中国家电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这些正是中国家电企业所缺乏的。反倾销在影响外商投资时也势必会影响中国家电业的发展。

    (3)影响中国家电产品的整体形象大国对我国家电产品反倾销时,家电企业失去的可能是庞大的国际市场,可能还在一个侧面说明中国产品竞争力的增强,但如果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样一个仅有130万人口,消费水平极低的小国也来反 倾销时,中国家电产品给世人留下的可能只是价低、质劣的印象了。

    3.家电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1)要提升自有品牌,加强技术研发目前我国家电企业大多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他们的品牌(包括知名度和美誉度度)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相当有限。由于技术含量不高,为了迅速开拓国际市场,他们不得不采用唯一的法宝---价格战,而低价往往又是国外发起反倾销的罪魁祸首。所以从长远看,中国家电业要改变长期被别人反倾销的命运,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大力培育自由品牌和加强技术研发,中国家电业要用自己强大的品牌和先进的技术来吸引消费者,而不仅仅是低的价格。

    (2)分散出口市场和OEM格兰仕集团副总经理曾经说过:“格兰仕的微波炉出口规避反倾销的经验是多个市场分散进入和OEM。”目前格兰仕自由品牌出口产品在当地占有率控制在40%以内。格兰仕的经验值得很多家电企业,特别是那些中小企业借鉴。现在中国家电出口市场出现了“三强”、“三弱”的趋势,“三强”(亚洲、北美、欧盟)占整个家电出口额的93%以上,“三弱”(南美、大洋洲、非洲)却只占整个家电出口额7%以下。难道南美、大洋洲、非洲的消费者都不需要家电吗,我们的企业为什么要一窝蜂的往亚洲、北美、欧盟跑?很显然在某一市场中国产品占有率越高,国外企业生存的空间就越小,国内家电企业就越易遭到反倾销。其实家电企业完全可以到南美、大洋洲、非洲这些比较落后的地方去,以取得先入为主的优势。另外为了控制自有品牌在某一国外市场的占有率,家电企业可以学格兰仕给当地企业OEM,这样即可以扩大自身出口,又使当地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当然在自身利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别人也不会发起对你的反倾销。
 
   (3)实施产地销战略实施产地销战略虽然会由于文化的差异而承担巨大的风险,但一旦取得成功,就会由于更接近当地消费者,设计生产的产品会更适合当地消费者的需求。最为关键的是采用该方法可以完全规避反倾销,因为反倾销只是针对在进口国生产的产品。家电企业实施产地销战略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企业自己投资在国外建厂,如海尔集团在美国的海尔工业园;二是兼并国外企业,例如TCL收购美国家电制造企业高威达。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家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加以选择。

    (4)努力扩大内需如今的发展趋势是内外贸一体化,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大的国际市场。现在很多家电企业在单纯的比出口额,好像出口越多,企业就越强大。这种现象导致的结果是自己家门口的市场却被国外企业占领。也许有的企业会说,中国家电市场早已饱和,我想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说中国市场都已饱和,那欧美那些发达国家的市场也早已饱和,因为别人的家电产业发展的比我国早的多。其实这只是表象,中国家电企业所说的饱和仅仅只城市,而且是低层次的饱和,城市消费者的特殊需求还没满足,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基本需求还没有满足,特别是在广大的西部地区,很多家庭连最基本的家电都没有。中国的家电企业在国内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其实很多家电企业完全可以把重点放在国类,这样就没有必要担心国外反倾销了。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
 
   1.家电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为了维护基本的安全,保障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安全,保护环境,保证进口产品的质量,防止欺诈行为而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审等技术性措施。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即反倾销之后制约我国家电出口贸易最主要的因数。商务部2003年6月做过的一次大型调查表明,2002年我国机电企业受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比例为67.4%,遭受损失的比例为10%。在中国家电企业越来越强大,反倾销已无法阻挡中国产品前进的步伐时,外国政府和企业选择了具有“合法外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家电企业而言,国外的TBT主要表现为强制的安全认证,国际标准要求和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节能要求,日趋严格的环保要求,特别是电磁波污染和废旧家电的回收等要求正在对家电产品出口产生越赖越大的影响。 

    2.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家电企业的影响

    (1)增加家电出口企业的成本,降低其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家电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盛行,我国家电厂商为了扩大产品的出口,不得不按不同国家的苛刻标准生产产品,有时为了一道工序而必须引进一种价格昂贵的机器设备或专利技术。这样一来就大大提高了成本,造成价格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年欧盟颁布的WEEE和ROHS两指令将会对中国家电出口造成重大影响。据中国机电出口商会估算,欧盟两指令付诸实施后,中国受直接影响的电器出口额将达317亿元。按韩国的估算,出口欧盟机电产品成本将增加1%-3%,即整个中国家电产业将会增加成本3~7亿元。
 
   (2)增加中国彩电企业的经营风险国外技术贸易壁垒花样繁多,且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家电企业稍有不注意就会遭到某一技术壁垒的限制。有的产品在某一国家符合所有标准,但在进入另一国市场时却被挡在了门外。同时由于国外的技术规定是不断变化的,可能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按进口国要求设计新产品,在新产品还没有上市时,进口国就提高了进入的技术标准。这些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家电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

    (3)可能使中国家电业失去贸易机会国外的有些技术规定如欧盟的“双指令”可能把某些不合要求的家电产品直接挡在门外。就算企业有能力进行技术改造,也要相当一断时间。对于外向型企业,可能就是这“一断时间”而失去宝贵的商机。
 
   (4)损害中国家电产品的形象如果中国的家电在国外由于技术原因遭到查处,当地消费者对中国家电可能形成技术不合格,对人体有害等负面印象。这种坏印象一旦形成,要想还变它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例如我国某家电产品由于含有欧盟禁止使用的六种有害物质而遭到封杀,鸥盟的消费者可能对该产品形成一种极坏的印象----损害健康,即使有一天中国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达到了欧盟的所有要求而重新进入市场,欧盟消费者也不会认为它是健康的,因为有形产品和以前一样,含不含有害物质他们也觉察不到。

    3.家电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

    (1) 积极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当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可避免,各国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时,中国家电企业只有炼好“内功”,才能冲破壁垒,而清洁生产观念就是一本很好的“内功秘笈”。早在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其要点是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采取整体性环境保护策略。清洁生产强调三个观念:1清洁能源,尽量节约能源消耗,利用可再生能源等;2清洁生产过程,产品制造过程尽量少产生废弃物,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3清洁产品,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家电企业要实施清洁生产贯彻两个全过程控制:一是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产品生产、产品使用直至报废处置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二是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即从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措施。

    (2)要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纳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只要我国生产的家电是完全“绿色”,再苛刻的技术要求都难以阻止我国家电走出国门的步伐。这一思想可以概括为5R原则:①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到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保对策;②削减(Reduce),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③在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用环保标志;④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使用;⑤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保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3)积极推行国际认证,加快与国际接轨目前,许多国家把能否获得ISO9000、ISO1400及GMP看作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我国家电企业只有与国际接轨,才能顺利的进入国际市场,接轨才是破壁的最好方式。同时许多国家和地区也有自己的产品认证体系,如美国的UL认证、欧盟的CE认证、以及加拿大的CAS认证等,中国家电企业要想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必须先取得相应的认证。一些发达国家还有一些非强制认证,如美国的“能源之星,中国家电企业若能取得这些认证,就能获得环保、节能的形象,从而有利于在当地开发市场。

    (4) 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行业TBT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各种技术贸易壁垒层出不穷,中国的家电企业在国际化之路上是不可能一劳永逸的。各国的贸易壁垒不断升级,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收集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向,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但就目前而言,很多家电企业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了解不多,对相关信息了解滞后,以至遇到问题后已失去了最佳的应对机会。以欧盟颁布的“双指令”为例,2000年6月13日欧盟有关部门就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提交了指令草案,2002年10月11日欧盟部长理事和欧盟议会对指令草案达成协议。但我国大多数家电企业直到2003年2月12日欧盟正式颁布指令后才知道,这时距欧盟规定指令生效时间只有一年半时间。企业无法阻挡外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他们要想在该市场继续经营,唯一的办法就是想法满足相应的技术规定。当然满足技术规定就要对技术、管理进行改造,这需要时间。如果中国家电企业能及时获得这些信息,早下手对产品进行技术,是完全有能力冲破这些壁垒的。

    (5)要推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就目前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情况来看,主要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的技术优势指定苛刻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但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而言,相应的技术壁垒会少的多,我国家电企业进入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技术门槛也会较低。

    (三)知识产权壁垒

    1.家电业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现状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排它性,国外企业和政府可能会利用名目繁多的知识产权把中国的家电企业挡在门外。由于中国企业对WTO规则的自觉学习和悉心运用,加之媒体对反倾销案宣传,我国的反倾销应诉工作成就显著。此外由于提起反倾销起诉容易遭到我国“对等歧视”政策的报复,因此各国对象家电这样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将逐步减少反倾销起诉,而是采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点可以从日韩产品在不同阶段所遭受的贸易壁垒可以证明。上世纪60-70年代是日韩产品被美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时期,而80年代后就开始逐步减少,以后渐渐成为美337条款的主要被调查国。也正是这一时刻起,中国接过日韩接力棒成为反倾销案的高发国,眼下中国又开始出现这样的趋势,即再次继承日韩成为知识产权摩擦较高的国家。目前我国家电企业走的是一条以仿制为主的道路,稍不注意就会发生侵权行为。现在我国已加入WTO,发达国家可以用相应的国际规则向我国出口的家电产品征收各种名目的专利费,或不许我国使用其专利,从而增加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本,失去价格竞争优势,迫使我国家电产品退出市场。更令人担忧的是,国内家电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己本来为数不多的知识产权还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名牌商标中,有近50%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80%没在澳大利亚注册。目前已有15%的内地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住。

    2.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家电企业的影响

    (1)直接增加我国家电企业的生产成本由于我国家电企业大多都没有自己的核心专利,在走出国门时,国外家电巨头会联合起来对我国家电产品征收五花八门的专利费。就拿DVD来说吧,6C(日立、松下、三菱电机、AOL时代华纳、东芝、JVC六大DVD技术开发商形成的联盟)对中国DVD生产商提出的专利费标准为:DVD厂家按DVD视频播放机、DVD—ROM播放器净售价的4%或每台一美元(以数额较高者为准);DVD解码器净售价的4%或每台4每元(以数额较高者为准);DVD光盘的专利费为每碟7.5美分。按次计算,中国DVD生产商每生产一台DVD就要向6C交纳专利费100元-----200元人民币左右,而每张DVD光盘也要交纳0.7元的专利费。众所周知,我国家电产品在国际上的主要竞争优势在于低成本、低价格。由于这些专利费使我国家电产品的成本提高,家电产品的市场份额肯定会减少。

    (2)影响家电产业的升级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我国机电产品95%都是靠OEM出口,我国的家电企业也主要以OEM出口,由于自有品牌将承担较高的专利费,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知识产权壁垒会[迫使中国家电企业停留在OEM方面,只能获得较低的加工利润,很显然,目前这种局面不利于中国家电企业的长远发展,核心技术难以突破,产业难以升级。

    3.中国家电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措施

    (1)家电企业应该改变现在只重数量的出口方式目前很多家电企业只注重出口数量和出口额,而忽视国际消费需求的变化和技术革新。企业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技术改进和产品品质的改进上,这样企业既可以突破相关的贸易壁垒,有可以使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从长远看,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在出口上有较大的突破,并获得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

    (2)家电出口企业应提前了解出口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家电企业可以在设计产品前就了解国外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以免因不“小心”而掉入知识产权“陷阱”。小天鹅在设计产品时,先提出设计思路,然后请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专家进行知识产权扫描,以避免涉及别人的专利,小天鹅“水魔方”洗衣机就是用这一思路开发出的,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3)家电企业要联合起来构建自己的专利池中国的家电企业拥有的专利很少,单个企业很难突破国际家电巨头的知识产权壁垒。但是中国家电企业很多,如能把所有的家电企业团结起来,集合各自有限的,哪怕是边缘专利,以建立中国家电业的专利池。我想这个专利池也会对国外家电巨头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增加我国家电企业的谈判筹码,同时有可能与他们进行以专利换专利,这对我国整个家电产业是有益的。

    (4)家电企业要积极建立商标专利战略中国有些企业总觉得发明在自己手上,别人那不走,花费大量资金申请专利保护不值得,在自己的技术被人申请专利后才后悔末及,也有些企业的国内知名商标不注重在国外注册,当走出国门时,才知道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已在国外遭抢注,海信HISENCE商标在国外遭抢注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像家电汗液这样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产生的新工艺、新方法一定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同时在搞新产品开发研究时,要注重品牌、商标的策划工作,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战略,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之前,对商标在当地申请注册,避免由于他人在国外申请该商标的注册权而构成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

    (5)家电企业要设立专门的人员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全程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人员一方面要确保本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另一方面为了维护本企业知识产权,还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侵害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确保企业自有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以上三个贸易壁垒是我国家电企业已经面临的,随着我国家电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当上述三个壁垒已无法阻挡我国家电产品强有力的进攻时,还将出现一些新的贸易壁垒,笔者个人认为中国家电企业在将来还有可能遭到反补贴和社会责任壁垒,希望我国家电企业也对这两个壁垒提高警惕。

    二 家电业将来可能面临的新贸易壁垒

    (一)反补贴反补贴协议规定,只有在补贴进口确实造成损害、二者之间又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反补贴调查机关才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2004年9月开始,加拿大三次对中国产品发起了反补贴调查,首开了对华反补贴的先例.以前一直没有国家对中国企业发起反补贴调查是因为美国的<<反补贴法>>规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反补贴.事实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在确定是否存在补贴时并不考虑成员国是否为市场经济国家。也就是说实际上WTO成员国在原则上能对我国任何存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补贴的产品(包括家电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况且,2005年7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旨在对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征收税的《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虽然根据美国的立法程序,这个法案最终正式立法还需在参议院得到通过,并获得总统签署,但美国的这一行为可能引起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给中国造成更大的压力。目前,欧盟也正在密切关注我国补贴获得政府补贴的情况,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及早做好准备工作,防患未然。令人担忧的是我国政府和家电企业都对反补贴不重视。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姚文萍曾警告说“中国家电企业一定要做好应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各种贸易壁垒,包括反补贴。”。但据<<电器>>杂志的调查,没有一家家电企业的出口负责人对反补贴提起兴趣,他们还是认为现在不会发生反补贴,讨论这个问题为时过早。但他们却不知道,假如美国通过了立法,对中国家电提起反补贴诉讼,并且胜诉的话,中国的家电产品将完全挡在美国的门外。据了解,目前中国各地政府对当地出口企业扶持相当明显。长三角地区管理部门旗下的民营企业,珠三角地区的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都可以让反补贴起诉方找到证据。浙江省余姚市公开的资料显示:为鼓励家电企业出口,特地设立出口扶持专项资金;增加自营出口企业出口创汇贴息;加大自营出口企业信贷资金投放;减免地租等等优惠政策一概与反补贴中的“红灯补贴”相抵触。这不得不引起企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家电企业的优惠法规政策的环境变化,不要因此危机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社会责任壁垒社会责任壁垒是指企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也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这叫企业的公民责任。比如,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爱护环境,企业也是这样,如果你滥用童工,破坏自然环境,就要受到惩罚。随着中国加入WTO,大型跨国公司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和采购力度,这些公司对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越来越高。2003年,德国进口商协会已制定了《社会行为规范》,该规范规定德国进口商应经过SA8000协会的授权,对其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进行审查。目前美国、法国等国的贸易组织也在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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