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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百例问答(81-116)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宁海县技术监督局    点击数:517    更新时间:20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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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整机不在强制认证目录内,而所用的元件在目录内,应怎么办?
    答:对整机不是目录中产品,其中所用的、但非单独进口销售的部件可以不申请认证。对单独进口、销售的目录内的部件,必须获得认证。
 
    82.3C目录以外的主要元件,是否不再控制?元件强制认证与自愿认证的关系?
    答: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用进行CCC认证。如果元件获得CQC自愿认证证书,整机做CCC认证时可以减少随机试验,缩短周期,降低费用,整机厂与部件厂责任分担。

    83.整机使用的某些元件需要CCC认证,那么2003年5月1日后整机是否还可以使用未获证的零部件?
    答:2003年5月1日后不应再购买未获证的元件,使用库存的零部件应到当地质量监督或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84.产品申请CQC自愿认证,如果没有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可否依据国际的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并认证?
    答:CQC自愿认证一般依据中国的标准进行,对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CQC可以按照国际相应标准测试,颁发在国际上广泛承认的CB证书。
 
    85.哪些产品要补做EMC?
    答:大部分家电和电子产品,一些电工产品和汽车,都有EMC要求。具体情况参见各类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
 
    86.CCEE证书转换为CCC证书后,是否还需办理出口许可证的复查换证工作?
    答:不需要。

    87.工厂在2001年下半年接受了CCEE监督复查,现有新的型号的同类产品申请CCC认证,是否需要进行工厂检查?
    答:不需要。将在下次监督检查时核实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
 
    88.整机和元件都需要CCC认证,是必须元件获得证书后,整机再申请,还是可以同时申请?
    答:元件获得证书后,整机再申请比较好。
 
    89.CCC证书可否转换为国外认证机构的证书?
    答:目前还不可以。企业可以在申请CCC证书时,同时申请CB证书,一次申请,一次试验,获得两张证书。凭CB证书申请国外认证证书会简便许多,费用也大大降低。
 
    90.出口产品是否只需获得CCC标志,不用其他标志?
    答:出口产品还需要满足目标市场国家/地区的要求,获得其规定的认证证书和标志。
 
    91.不在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是否可以转证?
    答:可以转换成CQC自愿认证证书或CB测试证书。

    92.已获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是否可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审查?
    答:不可以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审查虽然包含一些体系要求,但还有很重要的一些内定是产品认证所特有的,包括对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一致性检查等详细要求。如果企业已获得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的ISO 9000证书,可适当简化工厂体系部分的审查。
 
    93.地方质检部门可否代理企业的认证申请、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答:地方质检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进行监督。地方质检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不应直接参与和实施认证活动、代理认证申请或为企业提供有偿的3C认证咨询。地方质检部门有宣传和推动3C认证制度的义务,但不应与咨询活动混为一谈。
 
    94.已经获得CCEE或CCIB认证证书的在销或在用产品,由于返修,2003年5月1日后,再次返还商家或消费者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3C认证后,方可返还?
    答:获得CCEE、CCIB认证证书的在销或已经进口的但尚未销售的产品,2003年5月1日后在地方质检部门备案后,可继续销售。返修产品的再返回,可以选择“备案方式”,也可以选择获得3C认证的方式。
 
    95.已经获得CCEE、 CCIB认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如果制造商或生产厂发生变更,可否按原适用规则申请换证?
    答:涉及企业组织机构变更的企业,可以继续按原适用规则中的技术要求申请换发3C认证证书。其他情况下,必须确认符合CCC规则的要求后,方能换发3C认证证书。
 
    96.获证后的产品监督检查时是否仍然需要试验?
    答:原则上每一申请单元的所有系列产品在获证后的每4年内至少抽样一次。抽样检测的项目在4年内应覆盖型式试验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97.工厂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监督的内容包括:对获证产品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现场检测。
 
    98.监督检查时生产场地无样品怎么办?
    答:现场监督时,如没有获证产品生产,在仓库也未抽到样品,则要求生产厂当生产获证产品时,通知检查部。检查部委托有关人员前往抽样。若获证产品在6个月内仍不生产时,则暂停证书。

    99.同一企业的同类产品同时向电磁兼容认证中心和CQC申请认证时,是否要进行两次工厂审查?
    答:为了不重复审查、不重复收费。认监委指定CQC统一安排工厂审查。希望企业尽量避免同类产品向两个认证机构申请认证的情况发生,避免认证程序复杂化。

    100.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如何收取?
    答:CQC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统一收取。申请人按照CQC列出的费用、金额以及银行帐号将款交到CQC。认证费用不会因为申请人选择了不同的认证机构而有所差异。

    101.如何对机动车辆强制认证实施规则所列摩托车发动机产品进行定义?
    答:大实施规则所列摩托车发动机是指发动机总成,可以不包括空滤器、化油器、排气消声器等部件。但送样检测时需提供能够使发动机正常运转测试的必备部件。
 
    102.车辆认证在哪个阶段开始,产品销售阶段还是批量生产阶段?
    答:在有样机后即可申请CCC车辆认证。
 
    103.车辆制动软管如何分类?
    答:是根据制动软管的材料、结构、内外径和接头的不同进行分类的。
 
    104.汽车产品强制认证实施细则“4.2.2.3特殊情况由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到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测。”中的“特殊情况”是指何种情况?
    答:是指运输困难,时间紧迫和检测项目少等情况。
 
    105.机动车辆申请CCC认证要求提交哪些资料,应在何时提交?
    答:认证所需资料的清单可在CQC网站上查到,一般应在申请后即提交,但也可分步提交。如分步提交应按以下顺序:
       1)送样检测前应提交申请资格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书)、产品描述和基本参数、关键零部件(含外购件)登记表、产品检测报告(仅对于免于送样检测而认可内部试验报告的项目);
       2)需现场检测时,应在申请时提交现场检测信息,如现场检测设备清单等;
       3)工厂审查前应提交工厂信息,如工厂审查表等;
       4)其他资料可以陆续提供。
 
    106.如何对已获证车辆单元进行扩展?
    答:CQC根据同一单元内的扩展车型与已认证车型(或送检车型)的变化程度和涉及的差异检测项目来决定是以实车检测还是以确认制造商提供的报告的方式来进行单元扩展。前提是新车型经认证机构确认可划入同一单元。
 
    107.机动车辆申请过程中,关键外购件登记表的作用是什么?
    答:提供登记表是为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中的“采购和进货检验”要素的审查及年度监督核查,应于审查前提供,而且生产厂家应在送样检测前提交每种车型的关键零部件的配机参数表(影响安全、环保的零部件)。
 
    10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全国设立了几个分中心?
    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全国总共设立了11个分中心,分别为CQC沈阳分中心、CQC上海分中心、CQC南京分中心、CQC杭州分中心、CQC福州分中心、CQC青岛分中心、CQC武汉分中心、CQC广州分中心、CQC深圳分中心、CQC成都分中心、CQC西安分中心。
 
    109.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CQC总部指定的区域范围,按照CQC总部的安排,组织检查员参加对初次申请认证工厂的审查;受CQC总部委派完成所分工地区申请企业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
 
    110.各分中心管辖的区域范围是什么?
    答:沈阳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上海、安徽、江西;南京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江苏;杭州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浙江、宁波;福州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福建、厦门;青岛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山东;武汉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湖北、湖南、河南;广州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广东、珠海、广西;深圳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深圳、海南;成都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西安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111.工厂初次检查的人天数如何确定?
    答:工厂初始检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其人日数确定的依据是认监委发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影响工厂检查人日数的因素主要有:工厂规模,申请认证产品型号或规格数量、生产工艺复杂程度,工厂质量管理状况等。

    112.工厂检查员的定义是什么?
    答:工厂检查员是从事初次工厂审查和获证后跟踪检查的人员。
 
    113.CQC对工厂检查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资格要求
       工厂检查员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对一般专业具有至少3年以上相应技术和管理的工作经历。对复杂或特殊技术专业项目,如医药、医疗、核工业等必须是5年以上。或
     2)对于非相应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一般专业须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应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历。对复杂或特殊技术专业项目,如医药、医疗、核工业等本条不适用。或
     3)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能力要求
         工厂检查员应符合相应专业的以下各方面能力要求(但不限于):
     1)熟悉该专业项目适用的供方/组织的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
     2)能把握影响供方/组织产品质量的关键活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3)具备建立质量保证能力所必须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结合专业特点对供方/组织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审核;
     4)熟悉有关产品认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5)适用时,具有特定行业审核证书。
 
    114.工厂检查员需经过的培训有哪些?
    答:要成为合格的工厂检查员,首先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课程的学习(不低于30小时);
       已完成产品安全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涉及所认证产品的特定规则的培训(不低于30小时)。

    115.工厂检查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检查员在检查组中的作用是协助组长完成审查任务。其职责为:
       1)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审查;
       2)将观察结果记录,并对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3)向审查组报告审查发现;
       4)负责现场抽样和封样工作;
       5)对审查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做好保管与保密工作;
       6)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16.工厂检查员应遵守什么样的行为准则?
    答:应遵守:
       1)贯彻国家有关产品安全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
       2)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审查;
       3)忠实于审查目的,公正地获取客观证据,做出合理的结论;
       4)坚持原则,秉分办事,不接受企业以任何形式付给的报酬;
       5)在未受派出机构和企业授权的情况下,不讨论或披露任何有关审查的信息;
       6)不做有损于认证机构及受审查方声誉和利益的事情;
       7)检查前向派出机构公正同被审企业的关系,不得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决断的信息;
       8)不有意传达任何错误的或易产生误解的信息,以避免影响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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