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DYMO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用于DYMO打印机的DYMO? LabelWriter?电源适配器实施自愿性召回。
此次被召回的外用电源适配器随下列型号的打印机出售:DYMO LabelWriter 400、DYMO LabelWriter 400 Turbo、DYMO LabelWriter Twin Turbo、DYMO LabelWriter Duo和DYMO Desktop Mailing Solution。日期代码2407、2507、2607或2707标在电源适配器的塑料外壳上。右侧顶端标有“RoHS”字样的电源适配器不在此次召回之列。该电源适配器自2007年9月~2008年10月在全美销售,单价为100~250美元/个。
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1.7万个。召回原因为,该电源适配器质量不合格,易致打印机过热,有灼伤使用者的危险。目前,DYMO公司已收到11起打印机过热、冒烟或发出焦味的报告,尚无人身伤害报告。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将被召回的电源适配器从墙壁插座和打印机上拔出,并与DYMO公司联系免费更换其他电源适配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