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共拒绝了来自76个国家(地区)的产品1130批次,环比增长9.7%。其中,位居首位的是中国,共被拒绝153批次(不含香港地区的115批次和台湾地区的24批次),占比13.5%,环比下降6.1%;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15批次,占比10.2%,位居第二位;分列第三、四、五位的国家分别为墨西哥84批次,占比7.4%、加拿大81批次,占比7.2%、日本58批次,占比5.1%。
11月,在美国FDA拒绝进口的中国产品中,广东省被拒绝的最多,为37批次;其次被拒绝进口较多的省份还包括:浙江(22批次)、江苏(18批次)、上海(8批次)、山东(8批次)。
11月,在美国FDA拒绝的153批次的中国产品中,食品37批次,占比24.2%。被拒绝的具体原因如下:
被拒绝进口的原因 |
拒绝批次 |
含有不洁净或不适合食用的物质 |
11 |
加工工艺未备案 |
8 |
制造商的低酸罐头或酸化食品未注册 |
7 |
含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
6 |
重量、尺寸或份数与实际不符 |
5 |
未标明食品的通用或常用名称 |
4 |
售药残留 |
4 |
标签未包含必须的营养成分信息 |
3 |
含有二种或以上添加剂但未标明其常用或通用名 |
3 |
未标明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
3 |
含有杀虫剂 |
3 |
含有不安全色素 |
2 |
含有呋喃西林 |
2 |
含有三聚氰胺 |
2 |
含有其他有害、有毒物质 |
2 |
标签无英文 |
1 |
拒绝入境产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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