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Spansion, Inc. & Spansion LLC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市场上的部分闪存芯片以及包含闪存芯片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
Spansion, Inc. & Spansion LLC公司建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下列企业列为本案被告:(1)三星电子(韩国)公司;(2)三星电子(美国)公司;(3)三星国际(美国);(4)三星半导体(美国)有限公司;(5)美国三星通信公司;(6)苹果公司(美国);(7)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台湾华硕电脑公司;(9)华硕电脑国际公司(美国);(10)金士顿科技(美国)有限公司;(11)金士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2)金士顿科技(台湾)有限公司;(13)金士顿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4)联想(香港)有限公司;(15)联想(美国)有限公司;(16)联想(北京)有限公司;(17)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18)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19)中国惠阳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20)上海联想电子有限公司;(21)美国必恩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Research In Motion加拿大公司;(23)Research In Motion美国公司;(24)日本索尼公司;(25)索尼(美国)公司;(26)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公司(瑞士);(27)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美国)公司;(28)北京索爱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9)创建科技发展(台湾)有限公司;(30)创建科技发展(美国)有限公司;(31)创建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32)美国威宝公司;(33)威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文中涂黑部分为中国内地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