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共拒绝了来自68个国家(地区)的产品1029批次,环比下降9.0%。其中,位居首位的是中国,共被拒绝207批次(不含香港地区的14批次和台湾地区的29批次),占比20.1%,环比增长35.3%;印度206批次,占比20.0%,位居第二位;分列第三、四、五位的国家分别为墨西哥96批次,占比9.3%、加拿大42批次,占比4.1%、日本和越南分别为41批次,各占比4.0%。
11月,在美国FDA拒绝进口的中国产品中,广东省被拒绝的最多,为99批次,占中国被拒产品总数的47.8%;其次被拒绝进口较多的省份还包括:浙江(24批次)、天津(22批次)、北京(13批次)、江苏(11批次)。
11月,在美国FDA拒绝的207批次的中国产品中,食品73批次,占中国被拒产品总数的35.3%。被拒绝的具体原因如下:
被拒绝进口的原因 |
拒绝批次 |
含不安全食品添加剂 |
19 |
含化学刹虫剂 |
18 |
售药残留 |
9 |
产品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腐烂、分解或其他不适合食用的物质 |
7 |
含有两种或以上成分但未标明其通用或常用名称 |
4 |
标签未标明所必需的营养信息 |
4 |
含沙门氏菌 |
4 |
含不安全色素 |
3 |
制造商未注册为低酸罐头或酸化食品的生产商 |
3 |
加工工艺未备案 |
3 |
标签上的文字、说明或其他相关信息未按照法规要求标注或未标注在显要位置 |
3 |
标识无英文 |
2 |
含有毒有害物质 |
2 |
未标明反式脂肪酸含量 |
2 |
未标明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或地址 |
2 |
标签布置、格式或内容违反良好包装及标签法规 |
2 |
新药未经申请批准 |
1 |
含三聚氰胺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