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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点击数:2800    更新时间:20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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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要求,为了推进电价改革的实施工作,促进电价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按照上述三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快电价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做好电价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附件:     一、《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二、《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三、《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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