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紧急植物检疫措施(WTO通报编号G/SPS/N/EEC/334),为防止星天牛传入,要求输欧星天牛寄主植物应来自星天牛非疫区,或出口前已隔离种植两年,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上附加特定声明。该措施已于2008年10月31日实施,对各国输欧相关产品有很大影响。
最近,欧盟在多批次从第三国进口的槭类植物中截获星天牛,因此,欧盟认为有必要对防止星天牛的侵入和传播采取紧急措施。这些措施适用于所列特定植物的任何原产地。特定植物指的是可能被星天牛感染的高风险植物,不含种子,包括槭属、洲七叶树、桤木、毛桦属、鹅耳枥、柑橘属、榛属、栒子属、水青冈属、紫薇属、苹果属、悬铃木属、杨属、李属、梨属、柳属、榆属。各成员国都应进行星天牛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持续存在的调查工作。
经过一个生长季节,2009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将对紧急措施实施成效进行审查。包括采取紧急措施后各成员国对进口的特定植物官方监测、检验结果。
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文件及欧盟要求,认真做好输欧星天牛寄主植物出境前的隔离、检疫及出证工作,以保障相关产品顺利出口,请相关出口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