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 正文
欧盟新版纺织品名称指令需引起重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583    更新时间:2009/3/5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日前,欧盟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分别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签内容和其他标记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据了解,纺织品的名称、纤维成分和标签所标内容不符,标签字体不明显或含混不清,生产商没有在相关文件中清楚列明纤维成分的名称和资料等情况都将被列为不合格。

    新指令还对纤维种类及其含量这一衡量纺织品品质的重要指标作了具体定量要求。今后,除完全由同种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外,其他产品均不得滥用“100%”、“纯”、“全”等字眼。另外,含多种纤维的纺织品,其中一种占总重量85%以上,则须按如下三种方式之一标明其具体成分:主要纤维的名称,占总重量的比例;主要纤维的名称,及“至少85%”的字眼;或产品所含各种纤维的比例。含多种纤维,但没有一种占总重量达85%,则该产品须至少以两种主要纤维的名称及其所含比例来标明成分,并按比例由大至小列出其他纤维的名称。

    针对欧盟新规,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认真解读欧盟新法规,对新版指令的几大修订变化予以重点关注,在生产或出口前向当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咨询;按规定标明纤维含量和种类,使用指令规定的标准术语和名称,避免不当使用;与欧盟进口商积极磋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输欧纺织品顺利过关。

文章录入:Chinagb    责任编辑:Chinagb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美国取消部分纺织品“铅检测” 纺企负
    加拿大卫生署对中国产婴儿礼品套装实
    《雷斯法案》影响国内木制品出口美国
    2009年第38周欧盟RAPEX通报综述
    中资企业海外生存基本前提是懂得国际
    我国频遭贸易保护主义侵扰 专家吁建预
    大庆油田海外市场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
    中韩签署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报告
    中国制造将面临常态摩擦 出口企业处境
    在转基因噩梦真正来临前醒来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