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第0406007号通报:近日,根据2009年3月31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0330008号,对于2009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产小粒花生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以下产品的农药残留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产小粒花生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天津农兴商贸有限公司(TIANJI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TRADING CO.,LTD.)包装并出口的小粒花生及其简单加工品,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丁酰胼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小粒花生及其简易加工品有关农药残留(包括丁酰胼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
参考:
1.食品名称:小粒花生
2.生产国:中国
3.出口商:天津农兴商贸有限公司
4.检查结果:丁酰胼含量0.1ppm(基准值:不应检出)
5.检疫所:名古屋检疫所(受检编号:第53006162121号第1栏)
6.进口商:兼松株式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