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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监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3号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章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点击数:1787    更新时间:20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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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3号

               《关于欧委会发布新玩具安全指令的通告》

  2009年6月30日,欧委会发布了关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该指令的第二条的第一款(Article 2(1))关于玩具的定义和附录Ⅱ的第三部分(Part 3 of Annex Ⅱ)的化学要求将于2013年7月20日正式实施,其他部分将于2011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为此,质检总局提醒拟对欧盟出口玩具的企业、贸易商及相关行业协会应当高度关注此项新指令,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相关决议详见欧委会官方网站: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70:0001:0037:EN:PDF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文章录入:chinagb66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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