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国际贸易 >> 正文
日企大举进军中国废旧家电再利用市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报    点击数:646    更新时间:2010/1/1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继日本同和矿业成为首家进军中国废旧家电再利用市场的巨头之后,三井物产日前宣布,2010年将正式进军该商机无限的资源再生利用市场。三井物产目前已经与中国某资源再利用大型企业达成冶炼公司合资协议,以北京、上海等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城市地区为中心开展废旧回收、拆解、资源再利用业务。

    早在2009年初,日本非铁矿产巨头同和控股则宣布,年内将在中国启动家电再利用业务,并扩建了位于苏州高新区的资源再生利用基地,并制定了年回收40万台以上废弃电视、冰箱及洗衣机中提取金、铜等金属资源的发展计划。

    2009年8月底,苏州同和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入围江苏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成为惟一的日系合资公司。2009年11月初,第四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在北京举行,中日两国在论坛上签署了42个节能环保合作项目,苏高新集团和日本同和签订的《关于苏州市废旧家电再生利用示范项目的启动及循环资源合作项目》正是其中之一。同时,该项目还获得了日本政府提供的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无偿设备资助,苏州同和也将新建1座5000平方米厂房,以推动该再生利用示范项目的更好实施。

    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以来,九大试点省市共回收废旧家电402.6万台。其中回收废旧电视机298.1万台,占总数的74.1%。回收的废旧家电可利用废塑料、废铜等再生资源10万多吨。

    事实上,正是看重中国家电市场在80年代中后期开始起步,目前城市市场已进入更新换代高峰期,农村市场普及速度加快期的庞大商机,日本有色金属巨头同和矿业早在2003年即“提前”进驻苏州高新区,成立苏州同和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从事废弃电子物无公害拆解、贵金属回收业务。

    据知情人士透露,三井物产不排除与已经进入中国的日系冶炼公司开展贵金属及稀有金属回收等业务协作的可能。作为首个进军中国废旧家电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日本“巨霸”型企业,三井物产的此番动向尤为值得关注。

    分析人士指出,这表明中国正在推行的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政策,可以称之为一场针对2011年将正式实施的中国版家电回收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探路者行动”。从该政策实施推进来看,中国“城市矿山”的储量及开发成本、政策宽松等所构成的投资选项,无疑将吸引更多的外资巨头进入中国废旧家电回收资源再利用市场。

    “但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日本企业显然是中国废旧家电资源回收再利用市场上最活跃的组成。如果日本非矿企业如制造商松下、夏普、索尼等,在未来数年内相继进军该市场的话,那么日系将完全有可能短时间内在设备投资、管理技术、产量产值等领域,主导中国废旧家电资源回收再利用的产业格局。”该人士略显担忧。

文章录入:Chinagb    责任编辑:Chinagb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美国对中国和墨西哥产镁碳砖作出反倾
    美国对不合格搪瓷茶壶实施召回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耐火砖反倾销案作出
    2010年2月美国CPSC召回中国大陆产品综
    中国企业重塑全球铁路市场 具备有组织
    中老签卫星合同 宇航出口首次进入东盟
    海外华人爱上穿汉服:感受与异国文化
    广西外贸进出口总额增势显著
    “丹铝”板材俏海外
    中国汽车行业在非洲最大投资项目启动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