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电信服务质量,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保证电信服务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近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出台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质量检查标准(试行)》,作为检查和考核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含其代理商)3G业务服务质量情况的标准和依据,切实提高监管实效。
该标准主要依据《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和辽宁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对《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的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标准总分100分,由通信质量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通信质量标准分为可视电话业务、增值业务、语音业务、短信息业务和综合标准五部分,分别对企业主要3G业务的最低服务要求设立具体检查项目,对未达标准的项目采取扣分的方式,累计评出总分。
该检查标准的出台促进了辽宁省电信服务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此标准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作为辽宁通管局对3G业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的检查依据;二是在行风建设、评优帮差、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作为对明星班组、明星企业等参选单位的评比和打分标准;三是作为辽宁省电信用户委员会衡量电信企业服务质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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