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欧盟委员会通报了家用洗衣机和洗碗机的ErP(2009/125/EC)实施条例以及能源标识条例草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家用洗衣机生态设计ErP实施条例草案(G/TBT/N/EEC/320)
本条例草案适用于电源驱动的家用洗衣机,以及可被电池驱动的电源驱动家用洗衣机,包括那些销售于非家用的洗衣机;不适用于家用洗衣-干衣一体机。条例草案规定了家用洗衣机的生态设计要求、计算方法、验证程序等。其中生态设计要求分为一般生态设计要求和特定生态设计要求,特定生态设计要求对能源效率指数EEI、洗涤效率指数Iw和耗水量Wt做出了规定。其指标与2009年3月31日生态设计法规委员会通过的草案文本基本相同。
详情参见“家用电器”专题的欧盟市场>ErP指令>洗衣机。
2. 家用洗碗机生态设计ErP实施条例草案(G/TBT/N/EEC/321)
本条例草案适用于电源驱动,以及可被电池驱动的电源驱动家用洗碗机,包括那些销售于非家用的洗碗机。条例草案规定了家用洗碗机的生态设计要求、计算方法、验证程序等。其中生态设计要求分为一般生态设计要求和特定生态设计要求,特定生态设计对能源效率指数EEI、清洗效率指数IC和烘干效率指数ID做出了规定。
相对于2008年12月咨询论坛公布的工作文件,一般生态设计要求的标准程序和使用手册上的说明有了一些改动。特定生态设计要求的第一阶段,能源效率指数EEI则根据额定容量(碗碟的套数)有所区分;第二阶段的实施日期提前了2年,能源效率指数EEI和烘干效率指数ID也考虑到额定容量(碗碟的套数)的情况。
详情参见“家用电器”专题的欧盟市场>ErP指令>洗碗机。
3. 家用洗衣机能源标识条例草案(G/TBT/N/EEC/319)
本条例草案规定了家用洗衣机的能效标签要求以及补充产品信息的条款,包括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和旋转干燥效率等级。能源效率等级分为“A+++”、“A++”、“A+”、“A”、“B”、“C”、“D”七个等级,旋转干燥效率等级分为A~G七个等级。标签上还显示年耗电量和耗水量、额定容量、空气噪声排放值等信息。该条例将取代1995年5月23日发布的家用电动洗衣机能源标识指令95/12/EC。
详情参见“家用电器”专题的欧盟市场>家用电器能源标识>洗衣机。
4. 家用洗碗机能源标识条例草案(G/TBT/N/EEC/322)
本条例草案规定了家用洗碗机的能效标签要求以及补充产品信息的条款,包括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和干燥效率等级。能源效率等级分为“A+++”、“A++”、“A+”、“A”、“B”、“C”、六个等级,旋转干燥效率等级分为A~G七个等级。标签上还显示年耗电量和耗水量、额定容量、空气噪声排放值等信息。该条例将取代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家用电动洗衣机能源标识指令97/17/EC。
详情参见“家用电器”专题的欧盟市场>家用电器能源标识>洗碗机。
这四份通报评议的截止期为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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