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的食品药品领域总是大戏频出:三聚氰胺重出江湖、问题疫苗东窗事发、地沟油浮出水面……眼下的,是面粉增白剂里大掺石灰粉:4月7日《法治周末》报道,江苏如皋一家食品添加剂公司在生产面粉增白剂时加入了石灰粉,含量达30%。这些添加了石灰粉的面粉增白剂经由中间商销往了山东、江西、安徽等地的大中型面粉企业。
这一“研究探讨”就是N年。食品问题,很多人喜欢说国际惯例。我们不妨看看人家的做法:面粉增白剂的主要成分是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这两种强氧化剂像“三聚氰胺”和“苏丹红”一样,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得用于任何食品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规定,过氧化苯甲酰不得用于小麦粉中,仅可以作为其他食品的加工助剂使用。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批准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钙的国家——— 美国和加拿大批准氧化钙仅限于面包中使用;美国批准的使用含量是75ppm,加拿大批准的使用含量是100ppm,而我国批准的使用含量是500ppm。
石灰粉固然属于违法添加,但面粉增白剂为何不能禁绝呢?我们总说添加了某某化学物质后,“在一定限量内是安全的”——— 但问题是,“一定限量内安全”构成“必须添加”的充要条件吗?三聚氰胺也好,石灰粉也罢,很多事情看起来是个标准问题,但实际上,恰在于我们的标准环境过于宽松,而企业又在不当的监管下连过于宽松的标准也轻松突破了——— 于是,底线与责任看起来才那么懦弱与不堪。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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