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元的粽子成了14.2元 乐购为何屡次揩顾客油?
乐购,又是乐购。货柜上11.2元的粽子,到收银台“摇身一变”就成了14.2元,赵伟对自己4月18日在合肥乐购超市濉溪路店购物受到的如此“礼遇”很是不解。更让赵伟不能理解的是,超市货柜中压根就没有14.2元的粽子。
粽子到了收银台竟然涨价
4月18日晚上,赵伟到乐购超市买东西时,在标价区为11.2元的货架上拿了一袋粽子,可是等到付钱后核对小票时,他看到这袋粽子居然涨价了,变成14.2元!
为了证明是超市多收钱,而不是自己错拿了贵一点的粽子,赵伟在超市分管生鲜货区的当班课长李强的见证之下,又回到超市3楼的食品区,仔细查看了粽子货柜,只有三款粽子标价,分别是10.3元、11.2元和13.2元,压根就没有一款粽子标价是14.2元的。
李强等超市工作人员对赵伟说,可能是收银机里面的价格没有更改,这件事是超市的失误,可以退3块钱给他。赵伟说,他不能接受超市如此解释。出现这样的失误,超市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居然都没有出面,让他更不能接受。
超市称已连夜更改
赵伟说,乐购这样一个大超市,商品繁多,这样货柜标价低而收银价高的行为,是不是大卖场的一种潜规则呢,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仔细检查小票的。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乐购超市濉溪路店采访时,超市工作人员称负责接待媒体的公关经理当天上的是早班,当时已经下班了。记者辗转找到知情此事的超市日配课课长朱后卫。朱后卫说,粽子是新上货物,价格标签还没有制作全,有款14.2元的粽子上了货架但还没来得及上标签,当晚下属员工给他打电话说了这事,他们就当夜将标签补全了。
可是,记者采访之后来到超市粽子货柜前,也只看到了三款粽子标价,分别是10.3元、11.2元和13.2元。
物价部门今日检查乐购
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合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价格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乐购超市这种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一货一价的物价规定,构成价格违法。合肥物价部门今天将到超市进行现场调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手记
是什么支撑着乐购的傲慢?
4月7日安徽商报报道《结账比标价高,乐购怎“乐购”》,4月14日安徽商报报道《乐购,你欠我一个道歉》。投诉事件屡屡发生,已经难以称为个案。这些“小事”,既暴露出乐购超市自身管理的混乱,也体现出其服务意识的淡薄,更导致了消费者权益受损害、感情受伤害。让消费者遗憾的还有,面对这些,乐购超市始终没有相关负责人出面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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