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数:1947 更新时间:2010/4/26 |
|
相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电信建设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共建共享、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促进通信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和发展,规范通信工程建设行为,部计划2010年编制19项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其中制定新标准14项,修订标准5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各编制单位)要按照2010年编制计划表(详见附件)安排,抓紧时间成立标准编制组。各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尽快确定标准编制人员、编制大纲和工作计划,并于2010年3月底前报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二、各编制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做好标准编制基础工作。同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标准编制程序和规定,规范、统一标准格式和用词。 三、各编制单位应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送审稿并报部(通信发展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四、请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做好编制过程中的协调、组织等工作。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部通信发展司联系人: 梅 杰 电 话:010-68206166 (二)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联系人: 张 玉 电 话:010-66033174 传 真:010-66035374 E-mail:zhangyu@dimpt.com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
|
文章录入:user1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
|
网站介绍 |
|
|
|
|
|
|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