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津市实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高耗能车不得营运
作者:郑妍    文章来源:今晚报    点击数:1713    更新时间:2010/5/11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记者从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为控制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高耗能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本市发布《关于实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公告》,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将不得用于营运。

  据介绍,道路运输业是能源消耗大户。一是燃料消耗量大。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道路营运车辆的保有量达到930.61万辆,占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的5.5%,但所消耗的成品油占全国成品油消耗总量的30%左右;二是能源利用率低。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平均油耗要高10%-25%,货车百公里油耗更是高出一倍以上。因此,道路运输业在节能降耗方面有很大的潜力。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在购置车辆前,须通过以下网站(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www.tjjt.gov.cn;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网http://atestsc.mot.gov.cn)了解交通运输部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查询拟购买车辆是否属于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燃料消耗量的达标车型方可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