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增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前,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绵阳市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标准》明确提出,今年起,绵阳市将用三年时间,全面完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按照《标准》,每所学校均要落实内部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请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配备与在校学生人数按学校类别不同的比例计算,最少不得少于2人,保安员需经专门培训机构统一培训,并取得《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和《保安人员上岗证》。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单兵装备标准”统一配备防暴帽、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辣椒喷雾器、钢叉和强光电筒等执勤器械。《标准》提出,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均要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学校要购置保险箱(柜)、修建专用停车场、加固加高校园围墙,还要在校内设置消防、交通安全设施。要在校门口、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大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安装路灯,使亮化率达100%;学校校园、幼儿园园区要设置封闭式围墙(围栏),校门口设置值班室;教学楼的出入口要安装防盗安全门,学校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实验室安装防撬锁和内设防护栏或防护网,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安装防护网;每层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封闭,走道、楼梯间和出入口显著设置消防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有条件的学校,大门、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停车场等重点场所部位和学校周界应安装可视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以及其它电子报警系统。《标准》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市委、市政府将定期对全市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重特大事故、案件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