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7日《长江商报》报道:为了反对强制拆迁,武汉市东西湖区农民杨友德模仿“阿凡达”,在承包的田地里搭起了个8米高“炮楼”,用自制火炮两次打退拆迁队,守卫住了自己的25亩承包地,也守住了自己的尊严。
城市拆迁,一直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暴力拆迁事件频发,甚至出现逐步升级的趋势,连所谓的“错拆”现象也开始见诸报端。去年11月成都唐福珍为抗拆迁自焚的惨烈事件仍记忆犹新;今年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公民王翠云,为阻止拆迁方施工,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3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一对老年父子抗拆自焚,致一死一伤。 与“暴力拆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拆迁暴富”,在许多城市的城中村不断缔造着拆迁致富的传奇。其中不少事例令人咋舌,例如经过两年拆迁谈判的深圳岗厦村改造,预计将催生一批千万富翁以及若干亿万富翁。然而,能够给予合理拆迁补偿的毕竟是少数地方,大多数的拆迁,都是在未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或未进行妥善安置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也造就了一个又一个屡禁不止的暴力拆迁事件。这些被拆迁居民没有选择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而选择以暴制暴的原因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一件件拆迁引发的血案背后,是因为开发商、政府以及被拆迁群众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拆迁补偿标准的缺失,更加剧了拆迁矛盾冲突的升级。暴力拆迁不但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亵渎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为制止暴力拆迁,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毫无疑问,尽快制定出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是当务之急。国家标准频道认为,一方面,拆迁要有具体详细的补偿标准保驾护航,避免因条例模糊和制度缺失而引发的拆迁悲剧重演。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本着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城市建设更应该看重生命而不是利益,政府要在拆迁这类问题上扮演好协调者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