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出口至欧盟的产品日益增多,中国自2006年起已取代美国成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然而近年来,出于各种原因,欧盟加大了对我国出口产品的监督力度,集中体现在去年年底正式实施的欧盟机械产品新指令。
欧盟规定,属于机械指令范围内的所有机械和安全部件必须进行适当的符合性审核程序评定才能合法地投放于欧盟市场。机械指令至今已经过三次修正,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已于2009年12月29日起执行,取代原先的机械指令98/37/EC。
新指令包含一些新的要求和变化,我国机械出口企业由于无法及时地适应和跟进,导致许多产品都无法进入欧盟市场,造成了大量损失。不得不说,这对于我国机械企业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
机械新指令涉及的主要产品有:农用机械(如拖拉机)、食品机械(如搅拌机)、手持式机械(如手持式磨光机)、电动工具(如刮削机)、机床、升降机等。与旧指令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与其他指导法令的界线、市场监督、安全性零组件、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要求和明显的变化。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CCAI)认为,我国出口欧盟机械产品受阻源于两个方面原因:第一,不少机械出口企业(包括检测机构)没有真正了解欧盟关于机械新指令的要求;第二,不少企业请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认证,但这些中介机构自身未能真正了解欧盟要求,使不少经CE认证的产品在欧盟也受阻。
因此,为减少出口阻碍,规避贸易风险,机械企业和相关机构均应对新指令引起重视,从实际应用和技术角度出发加以积极应对。企业和检测机构均应对新指令进行认真解读,分析新老指令的不同之处,做到真正了解新指令的内在要求;企业应及时评审自身产品,必要时对产品和技术文件加以整改,以满足新指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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