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丹麦、德国、荷兰和英国的精制糖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原产于欧盟的精制糖进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现行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将继续有效。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对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进行调查,并将于2010年11月1日作出裁决。
1995年3月1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欧盟的精制糖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7019100.11、17019100.19、17019100.21、17019100.29、17019100.91、17019100.99、17019900.10、17019900.21、17019900.28、17019900.29、17019900.90、17029011.00、17029012.00、17029013.00、17029014.00、17029015.00、17029016.00、17029017.00、17029018.00、17029030.10、17029060.00。1995年10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和反补贴终裁。2010年2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发起第2次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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