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标委发出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定》意见的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点击数:1503    更新时间:2010/6/22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0年5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标委办综合函[2010]55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有关司(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出“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在函中提到:为进一步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管理,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适用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该函以附录的形式给出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若要了解该管理规定,可直接从标管委的网站(www.sac.gov.cn)上查阅。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