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患者保护和大众医疗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美国国税局将对室内日光浴课征10%的服务税。与消费税一样,凡是享受该项服务的消费者必须缴纳该税。6月18日,美国国税局发布最新指导意见对该税种进行详解。 美国国税局指导意见首先厘清了室内日光浴“已付款项”的概念。该款项包括付给任何一家室内日光浴经营者的所有款项,其中也涵盖保险。该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美容院以室内日光浴为名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的话,上述商品和服务列入课税范围。如果美容院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室内日光浴经营无关的话,它们可以无需为上述商品和服务缴税。
其次,美国国税局指导意见还规定了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时间。该指导意见指出,纳税人在销售应纳税产品的时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日光浴服务款项的时间,但这一时间不包括纳税人收讫美容促销打折卡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室内日光浴服务销售提供后收讫款项的时间。
最后,美国国税局还就哪些行业可以规避该税种进行了澄清。该指导意见规定,凡是那些收取会员费的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室内日光浴设备不在此税的征收范围之内。因为该税种主要针对美容企业,而对于体育健身俱乐部来说,其主营业务并非是室内日光浴。
此外,美国国税局指出,室内日光浴服务不包括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光疗服务。
据了解,作为一种减少额外医疗费用的方法,奥巴马新医改法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对室内日光浴服务征税10%。此法案虽然遭到了美容业经营者的批评,但也得到了医务工作者的好评,他们称该税种开征的意义等同于吸烟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