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8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宣布,从2011年中开始,出售灯泡的零售店将在灯泡的包装上采用新的标签,以供消费者在传统的白炽灯、更高效的紧凑型荧光灯(CFL)和LED灯之间进行选择。新标签将促使消费者在能满足自己的照明需求之下,通过选择最高效的灯泡来节省开支。
在议会从不同层次征集的意见对当前的标签进行重新审查之后,FTC宣布一项新的标签要求来替代当前的标签。新标签是首次要求在包装的前面标注以流明为单位的亮度,而不是以瓦进行衡量。此包装的标签要求将同时包含特定类型灯泡的估计的年耗能成本。
在过去的十年中,瓦作为能源使用而不是亮度的衡量条件,被标注在灯泡包装的前面而被消费者熟知。但是,仅以瓦作为衡量条件的标注很难让消费者在传统白炽灯和更高效的灯泡(如CFL)之间进行比较。CFL在使用能源比传统白炽灯低很多的情况下,能产生与传统白炽灯相同的亮度。在接下年的数年内,议会颁布的新的节能标准将促使传统的低效白炽灯退出市场。新标签强调以流明为单位来衡量灯泡的亮度将帮助消费者在购买灯泡是做出正确的选择。
根据新标签的要求,每个包装都像食品包装上的“Nutrition Facts”标签的一样,在包装的后面上加上“Lighting Facts”的标签。“Lighting Facts”标签(如图1)将包含以下信息:
l 亮度
l 耗能成本
l 灯泡的平均寿命
l 灯泡的色调(如果暖色调(warm)或冷色调(cool))
l 瓦特(灯泡使用的功率)
l 不论是否含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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