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从校舍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对幼儿园规定了详细安全标准。
成都市教育局将该标准作为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教育部门评估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新设立的幼儿园必须符合该标准的相关要求,已设立幼儿园中未达到该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一年内达到本标准。
附: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
一、安全设施
(一)幼儿园园舍
1、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
2、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3、保障教学、生活、活动、卫生的基本硬件设施和设备齐全、安全。全园须设值班室、保健室、游戏室、更衣室、厨房、厕所等辅助用房。
4.园舍面积定额
(1)幼儿园用地面积
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生均用地面积(平方米/生)
25人以下 450 18
6个班 2700 15
9个班 3780 14
(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必须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各室须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的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常规安全设施配备
1、消防设施配备符合要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餐厅等每层楼不少于两个灭火器且放置合理,厨房、图书室、实验室等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
2、楼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设置合理,疏散标志规范;
3、各类用电设备与线路、开关相匹配,符合安全标准,照明设备正常有效。
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保健室、游戏室、更衣室、宿舍楼、办公楼等应急照明灯每层不得少于一盏;
4、必须按规定为保安配备防护器材。
5、楼梯、走廊、护栏等符合要求,对外护栏不低于240厘米,旋转楼梯天井加装防护措施,滑梯、秋千、单双杠、浪板等大型活动设备设施须有保护装置,并在这些活动设备设施处以及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处,醒目位置上张贴警示语,以提醒幼儿玩耍安全。教具、玩具等符合安全要求,无危险隐患;
6、财务室、档案室、专用电脑室、监控室等安装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
(三)技防设施配备
应当在幼儿园出入口、幼儿宿舍出入口、室外活动场所等幼儿聚集场所,贵重物、危化物品存放地等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报警装置,安排专人实时监控,及时报警。
(四)保教、卫生保健设施设备
1.幼儿生活设备
木质桌、椅、儿童床等须适合儿童的年龄特征且数量相当,每生一椅,每生一床。
玩具架、图书架等须安全、牢固且便于儿童取放。
必须配备儿童厕所、流水洗手设备、肥皂、毛巾架、每生专用毛巾、口杯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有温热自来水设备。
2.教育教学活动设备
各类玩具应符合安全标准,种类齐全,包括体育、建构、角色、表演、科学启蒙、音乐、美工、劳作手工等多种类型。玩具数量丰富,基本保证幼儿活动需要,且投放合理,便于幼儿取放,并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自制玩具材料、设备。根据规模,有基本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器械。所有玩具必须安全、卫生、无毒。
3.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
3个班(含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必须设保健室,并配备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电冰箱、体重计、灯光视力箱、听诊器、对数视力表、身高坐高计、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常用医疗器械、注射器、体温计、血压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尺、暖水袋、氧气袋、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等。
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应配备卫生保健箱,并备有常规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弯盘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护创膏、纱布、棉球、棉签、软皮尺等,同时备有外用药(红药水、紫药水、75%酒精、双氧水等)和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二、安全机制
(一)领导及机构
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有正确的办园宗旨,规范办园,自觉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幼儿园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落实,有分管园长负责安全工作,并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二)计划及总结
幼儿园安全工作有计划,有保障措施,开展了安全工作后有经验教训总结。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会议、活动,并有相关记录。
(三)管理制度
必须建立接送卡、集会及大型活动、校门出入管理、消防管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检查、饮食卫生、环境卫生、食堂管理、交通及车辆、水电气使用、安全检查、危房报告、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汇总成册,依据有关规定门卫、会客、功能室等制度要张贴上墙。
必须制定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品卫生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传染病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幼儿园各部门和岗位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须有关爱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措施及设施。
(四)安保力量
必须配备专业安保人员,并根据自身情况,在属地公安机关指导下确定配备数量,保证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且年龄不得超过50岁,保安人员应报属地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并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培训。
建立幼儿园义务消防队、抢险救援队。
(五)综合治理建设
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有联动机制,具有相关协议,积极配合好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相关安全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件演练、消防演练等工作),及时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幼儿园周边整治工作,具有相应的联席会议记录和活动记载,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相关活动,且资料齐全。
(六)预警及信息报送
设有安全信息员,按时接收上级办公平台安全信息,对安全动态反应迅速,及时将各类涉园不稳定因素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通讯联络通畅。
(七)幼儿安全信息通报
将相关安全规定和幼儿在幼儿园身心健康情况及时告知幼儿监护人;定期组织家长、社区、教师共同参与幼儿园安全评估活动,并有相关记录及改进措施。
(八)经费投入
幼儿园主办者要确保幼儿园安全经费投入,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
三、安全管理
(一)教职工配备数量及基本条件
1、教职工配备数量
(1)幼儿园规模及班额招收3~6岁幼儿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寄宿制不超过9个班。各年龄班额如下:
托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混龄班 学前班
年龄 2-3岁 3-4岁 4-5岁 5-6岁 3-6岁 5-6岁
寄宿制 20人 25人 30人 25人
全日制 20人 25人 30人 35人 30人 40人
(2)教职工配量比例
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9个班可设园长2人;1 0-1 2个班或寄宿制幼儿园设3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农村幼儿园每班配1.5-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保育员:全日制每班配1人,3岁以下及寄宿制每班配2-2.2人。医务人员:全日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12个班的配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其他人员:幼儿幼儿园需的炊事员、保洁、木工等人员,按实际需要专门配备,不得由上述人员兼任。
(3) 不足25人的小型幼儿园或单设的幼儿班,按两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配备。
2、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6)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二)教职工行为管理
1、全园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心健康。
2、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将幼儿安全健康放首位,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3、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上班期间不离岗,带班期间不离开孩子,要注视幼儿的各项活动。发现异常及时向保健教师和园长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坚持幼儿入园检查,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状态;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要对幼儿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特征确认,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6、加强对幼儿的午睡管理,消除睡眠环境中的潜在危险,防止幼儿意外造成窒息。
7、盥洗用水应先放冷水再放热水;粥、开水、汤、洗手液等要放在安全地方。
8、药物保管和服用应有医务人员或班里专人负责。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幼儿姓名、药名、药量、服用时间)。剧毒物品严禁进入幼儿园。
9、严禁在园幼儿携带食物、药物入园,如确需带入幼儿园,则须保教人员与家长直接交接。保育人员不准带幼儿进伙房等不安全地方,避免发生意外。
10、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三)幼儿园内治安管理
1、加强门卫管理。门卫要加强幼儿园内安全巡查工作;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对本园人员、外来办事人员(含采访人员)、外来办事车辆、物品检查等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记载;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后须有记录。
在上放学高峰期,必须组织保卫力量、教师等对幼儿园门前开展守护工作,维护幼儿安全;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幼儿园互联网接入要符合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协助下配备一定数量的持证上岗的网络专(兼)职安全员;
3、加强宣传管理。按照要求张贴各类海报、宣传画等;
4、园内不准骑自行车、助动车,出入大门要下车,自行车、助动车等放在指定地点。
5、做好下班净园工作。须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自来水龙头、电灯等,拉电闸,锁好各班教室及办公室,净园后须有专人检查。
(四)常备安全设施管理
1、消防设施须完好有效并及时维护,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取得签发的“消防意见书”。
2、安全通道畅通,在相应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和负责人员名单。
3、定期检查液化气、电、水等,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电源插座应离地面1.6米以上的地方。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4、定期检查大型玩具,确保安全无隐患。
(五)环境卫生管理
1、责任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孽生地。
2、玩具柜及玩具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
4、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保证无污迹及臭味,地面无积水。
5、幼儿桌、椅、床、用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及年龄特点。
6、幼儿床单、被子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整洁,叠放整齐。
7、进入幼儿园必须做到八不:不骑车、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吃零食、不在墙上乱涂写、不乱摘花木、不高声喊叫。
(六)医疗卫生安全管理
1、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2、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4、防范突发流行性和传染病的措施到位,幼儿的突发意外和伤害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七)饮食卫生管理
1、食堂为卫生防疫部门认定的合格单位,取得卫生合格证;饮用水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
2、有专人管理,食品采购、运输、加工、餐具消毒等符合操作规范要求,
3、经常搞好厨房卫生,保持卫生经常化。饭菜应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夏季注意饭菜降温,冬季注意饭菜保暖。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保健员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
5、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八)交通及车辆管理
协助公安机关落实对校车驾驶人员的审查与管理,2010年7月1日后,校车按照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范,依据该标准,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均不得作为校车等。自备校车或其他校内公用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车况完好,租用校车符合合法手续和安全要求。校车经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合格后在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车不超载,幼儿不上超载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门口有专人值班,园内车辆停放规范。
(九)大型活动管理
集体外出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须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做到“三有”:有方案、有安全负责人、有活动应急预案。集体外出活动尤其要精心确定路线,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大型活动须按要求上报审批。
(十)安全隐患排查
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主管部门,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在上级安全工作检查中收到整改通知后及时整改;建筑与校舍的修建与维修符合规定。
(十一)安全日志与档案管理
幼儿园安全日志记录完整,并及时处理日志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幼儿园安全工作分类建档,符合要求,专人管理,且完整完善。校方责任险专人管理,资料齐全。
(十二)流动人口管理
对幼儿园内相关流动人员造具名册,加强管理。要对聘用的户口在外地的教师、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以及其他工勤人员等造具名册(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原户口详址及现在居住地址)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协助派出所对人员开展背景审查,办理暂住证、纳入管理。
四、安全教育
1、定期向教职员工宣传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
组织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电工、锅炉操作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全部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要纳入教学计划,并占一定的比例。做到计划、教材、教师三落实。对幼儿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方面的内容,培养幼儿自我防护意识。
3、切实做好“三有一开展”工作:有固定安全宣传栏、有疏散示意图,关键部位有警示语,精心营造幼儿园安全氛围。
4、定期开展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演练,并做好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