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0日的《京华时报》报道,6月19日晚,由沈阳开往北京的D6次列车在行驶途中冷气系统出现故障,8节车厢内百余名乘客在车内闷了5个小时。列车进站后,三四十名乘客来到车站服务室讨说法。北京站值班站长表示,经商讨,因乘客在旅途过程中未享受冷气待遇,每位乘客可返还11元的空调使用费用。
铁老大的一桩桩“牛事”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了,火车晚点、空调不开,超员严重、服务冷淡……在乘客遭遇这些窝心事后,还要二次被伤害。与铁老大“交涉”的结果往往是,铁路部门却仍然能够见怪不怪坦然处之,甚至连句道歉的话也难见吐口。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这次北京站的领导,在乘客滞留站台、据理力争后,终于格外“开恩”,答应返还空调使用费,似乎已经算是很难能可贵了,似乎乘客就应该感恩戴德了。然而,此时的铁老大,全然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干法律抛之脑后,就连自己制定的标准规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其中规定的铁路部门要“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第九条)”,“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第四十九条)”也满不在乎。明明应该是“应退还”,现在却变成了“可返还”,看似一字之差,实际上却是“理”的偏差。
有网友称中国铁路服务是死猪不怕开水烫,铁老大的霸权损害全民利益,并且举例如下:中国铁路进出站都检票,防人甚于防贼;临时列车,服务也临时;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违反公平原则;铁路食品价高,从不主动给发票;铁路法院让乘客打不赢告铁路的官司……身处垄断地位并且有自家开的法院做后盾的铁老大,就是这么“牛气冲天”,看你们这些平头小百姓能奈我何?如此看来,制定于1997年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要真正贯彻到实处,是否还要等到数十年之后也未可知。
不仅仅是法规执行,就连立法,在铁老大面前也似乎被忽视的干干净净。根据中国现行立法体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等都有立法权。由于受政府部门占有权力资源的方式和分配既得利益所限,铁路部门关于从根本改变因“铁老大”地位而带来的服务难等行业管理法规,迟迟难以出台。看来,要从根本改变现状,只能在体制上找原因。究竟“铁老大”何时才能“以人民利益”为主,来制定标准法规、执行法规?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有给铁老大真正安上法律的紧箍咒,才能够让人民坐上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号”列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