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今年1季度对木门(装饰门)、人造板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6%和90%。
本次共抽查3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50批次木门(装饰门),主要对其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浸渍剥离、外观质量、整体强度、顺弯、扭曲、对角线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30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1.1%。而2批次产品的浸渍剥离和整体强度不合格,遇水及稀释物质时易引起开裂、分层、鼓泡等质量缺陷,撞击试验会变形。
本次共抽查37家企业的40批次细木工板、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等,33家企业的36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9.2%。
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2批次细木工板的浸渍剥离性能及1批次的横向静曲强度等指标不合格。标准要求浸渍剥离性能试件每个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均不超过25mm,有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未达到标准要求;二是各有1批次胶合板和装饰单板贴面甲醛释放量超标。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要求为胶合板甲醛释放量室内不得大于1.5mg/L,最低不得大于0.5mg/L,室外不得大于5.0mg/L,而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为6.6mg/L;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应≤30mg/100g,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为45m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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