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5日起,东莞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将信报箱纳入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列入建设成本总概算,并按规范建设。否则,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住宅楼房没有设置信报箱的,由业主或开发商出资补设。这是记者从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的《东莞市信报箱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的。《办法》的有效期至2015年7月14日。
如果已建住宅小区、住宅楼房没有设置信报箱怎么办?《办法》明确,要按以下规定补设:开发商已出售的物业,由物业公司(或村委会)协助邮政管理部门,组织业主出资补设;开发商未出售的物业,由开发商出资补设。
而村(居)民私人住宅没有设置信报箱的,可以按照邮政行业标准自行制作或购买信报箱。作出租屋用途的村(居)民私人住宅由产权人出资补设信报箱。村(社区)有经济条件的,可以统一出资补设信报箱。
根据《办法》,信报箱补设单位或个人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信报箱生产、安装企业进行设置,也可以委托当地邮政企业代为设置,并支付费用。如果未按国家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房的建设单位承担。
《办法》规定,信报箱属于邮政专用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毁。故意拆除、移动、损毁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