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毛衣标识上标明含有55%羊绒成分,实际检测不含羊绒;蚕丝被的标识上标注填充物为100%蚕丝,实际上只在观察口有蚕丝……辽宁省工商局近日公布对该省流通领域纺织品和服装商品的质量监测情况,结果显示合格率仅为33%,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为虚假标示纤维成分含量。
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纺织品和服装商品的监督管理,辽宁省工商局于今年二三月份委托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对该省沈阳、辽阳、本溪等市流通领域企业经销的纺织品和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此次抽查的商品为床上用品(被套、床单套件、蚕丝被等)和服装(西装、裤子、外衣等),检验内容包括面料和里料纤维成分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限婴幼儿服装)、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等项目。在被抽查的100个批次商品中,共有3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36%;有64个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4%。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纤维成分含量虚假标示问题突出。抽查不合格的64个批次商品中,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的有60个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93.8%。其中,蚕丝被等被类商品主要问题是填充物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如辽阳市文圣区中韩床上精品总汇经销、标称上海宝尔家居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真丝尔牌规格200×230cm蚕丝被,标示填充物为100%天然蚕丝,实际检测填充物为涤纶与粘纤混合物,只在观察口有柞蚕丝。
二是pH值超标严重。纺织品及服装pH值超标,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弱酸性物质保护层,并使皮肤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本次抽查的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经销、标称上海丝绢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思曼牌纯棉绣花四件套 (枕套48×74cm,床单245×250cm,被套200×230cm),实际检测pH值为9.1,超过该项目国家标准值的上限。
辽宁省工商局表示,从此次抽查结果来看,纺织品及服装商品的总体质量状况不容乐观。辽宁省工商机关对本次抽查不合格商品的经销企业将依法查处,并通知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