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昨日出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5元收费。今后,西安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将按“公变”模式供电,居民不再承担额外电费加价,按照规定电价每千瓦时0.4983元支付电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及西安市建委《西安市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昨日西安市物价局发文,明确了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5元。
其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按同类地区标准的80%收取;用户对电容量配置要求超过基本容量配置标准的,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城镇居民自建房等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由电力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工程费用。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直接进入项目建设成本;作为经营性收费项目,由供电企业统一收取,设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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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变”与“公变”,是城市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的两种基本模式。
所谓“公变”是指公用变压器供电模式,由建设开发商出资,委托电力部门按公用电力设施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建成后由供电部门进行管理。“专变”则是指专用变压器供电模式,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建设,建设期产权属开发商。房屋售出后作为小区内部公用设施,其产权自动转移归属业主,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管理与维护,并代收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