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人们可以放心的在当地的家乐福超市里购买食品,因为超市中,肯定没有自己不打算购买的转基因食品。不仅如此,家乐福在当地承诺:超市中不出售任何含有转基因原料的食品。 而在中国呢?即使北京家乐福想对中国的消费者做出相同的承诺,目前也不太好办。因为国内各地、甚至在较远地区的食品店里,有不少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都在销售,当然,这些食品转基因的身份被隐瞒了。不仅如此,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基本还看不到具有转基因标识的食品。
阅读上述资料,不知坐在网前的你有何感受?就在我们还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之时,公众对转基因生物的知情权却在遭遇挑战!而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指出,各国公众都有权利知道转基因食品的真实情况,并可以自愿进行选择。目前,我国市场上到底有哪些转基因食品,又是谁在对公众隐瞒呢? 实际上,我国自2002年3月20日就开始正式施行转基因标识制度,国家农业部门便负有转基因标识申请和转基因安全管理的职责。就网友关注的转基因食品问题,国家农业部官员表示,我国的转基因生物主要来自进口的大豆、玉米、油菜等食品原料,而转基因食品以国内油脂企业生产的豆油等为主。据不完全统计,仅2002年1至10月,国内进口大豆就达到了870万吨,其中大多为转基因产品。进口大豆的压榨制品主要是豆粕和豆油。豆粕用途主要是家禽及动物饲料,而豆油主要用于人的消费。
●转基因标识,国内的市场监管无从说起! 转基因食品对消费者的隐瞒,关键在产品标识的市场监管上。目前,编者还未在市场上发现具有标识的转基因产品。经调查,国内1/3的消费者从未听说过转基因食品。对此,地方转基因管理官员表示,转基因食品在我国毕竟是新鲜事物,转基因标识制度在我国执行起来可能需要一个过程。而部分企业则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利用转基因原料加工而成,但产品本身已不含转基因成分。这在食品的外包装上,确实不太好标注。 经编者查询,《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早已明确规定: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XX食物基因,对XX食物过敏者注意”。不仅如此,就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具体标注,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此看来,缺乏有效的监管下,企业对消费者的刻意隐瞒,是一定的。
●转基因标识,国际食品的“双重标准”! 此外,在国际贸易通关上,很多国际食品企业对中国都在实行“双重”的标准对待。日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雀巢转基因食品”事件便是一个典型例子。1月22日,国际环保团体绿色和平组织(香港)的转基因项目主任施鹏翔对媒体说,全球最大的跨国食品商雀巢、卡夫、联合利华等,在欧洲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但在中国却没有此项承诺。 对于国际食品公司在转基因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我们不禁愤慨!它们在欧洲进行转基因标识或者承诺不用转基因原料,但是在中国乃至亚洲地区既不承诺,也不标识。仅仅是因为中国民众还没有明确的拒绝转基因食品吗?据编者调查,有2/3以上的网友表示并不知道超市中有转基因食品,而一半以上的网友表示,即使转基因食品便宜一成,也不选择此类食品。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疏漏,问题不仅仅在制度因素,更在于我们的消费者对于转基因食品缺乏知情,也失去了选择权。尽管,国家农业部和卫生部相继出台了转基因标识等管理法规,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由于标准监管不力,还有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了解度不够,造成目前国内转基因标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在此,国家标准频道有理由相信,随着媒体对转基因技术的标准宣贯,转基因产品的真正身份最终无法躲藏。到那时,转基因食品的行业整顿必定是一场不小的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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