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3日,据CHEMICALWATCH的消息,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发布鉴定高关注物质(SVHCs)的评判标准。BfR一般与德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BAuA)及德国联邦环保局(UBA)共同提交德国REACH物质候选清单。
BfR评判标准简介
1、具CMR属性的物质(REACH法规附件57a-c),包括CLP法规规定的已归类为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的物质。
2、具其他严重危害性的物质(REACH法规附件57f),此类物质非CMR,但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同等程度的威胁,尤其是对生物内分泌系统有严重干扰作用的物质。我们的第一份评估预备清单包括欧共体4号指令文件和非政府组织Chemsec(国际化学秘书处)第5份SIN(需立即替换物质)清单提交的34种内分泌干扰物质。
3、可对皮肤和呼吸道造成过敏反应的物质(过敏原)。
4、已知的小剂量可导致死亡的物质。
5、属于CLP法规规定的CMR2类物质。
6、物质在化学性质上与CMR有紧密联系,并被认为具有相似的危害属性。
7、重复应用后已证明具有危害作用,可导致严重慢性健康问题的物质(REACH法规附件48写明:延长暴露对健康有严重危害)。
偶氮染料
根据欧盟2002/61/EC号指令,直接或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偶氮染料致癌胺物质至多不超过30ppm的限量。某些材料如纸张和纹身颜料不得含有偶氮染料。
BfR的评判标准经过了其他欧盟成员国的认可。优先考虑的SVHC物质通过一种及以上途径暴露,如呼吸道、皮肤接触或消化道,有较高的生物药效率,因此会导致系统毒性。
符合REACH限制条例附件XVII规定的物质,多指为保证消费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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