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南省质监局向社会公布了二季度全省采暖散热器产品定期监督检查结果。60批次产品中58批次合格,有两家企业的两批次产品不合格,被通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
据报道,本次检查中发现,郑州福瑞来散热器有限公司4月6日生产的、型号为FGGZ(B)306的“福瑞来”钢制柱型散热器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同侧进出口中心距、宽度不合格。新乡市开发区高垒暖气片厂3月8日生产的,型号为TZ4-6-8的“北录树”灰铸铁柱型散热器,问题也是同侧进出口中心距不合格。
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个别小型企业产品质量无法保证,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影响了河南的采暖散热器消费市场。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同侧进出口中心距不合格。本次检查中,同侧进出口中心距不合格的产品有两批次。进出口中心距是散热器进出水口之间的距离,其质量水平主要由工装所决定。同侧进出口中心距偏差过大极易造成散热器无法安装或者变形安装,即使安装到系统中,由于长期受到变形应力,容易在薄弱处损坏。二是外形尺寸不合格。本次检查有1批次产品外形尺寸不合格。外形尺寸是散热器的重要参数之一,包括散热器的高度和宽度。外形尺寸不合格会造成建筑安装预留空间定位难,互换性差,影响安装及美观。
据悉,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将责令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