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9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绥化、鹤岗、双鸭山、鸡西、牡丹江等地的29家经销单位销售的40个批次的自镇流荧光灯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9批次,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22.5%。
据了解,此次检测是依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安全要求》、《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标志、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机械强度、启动特性、灯头温升、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光效、一般显色指数、色品容差、谐波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通过质量监测,发现自镇流荧光灯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机械强度不合格,灯功率不合格,初始光效不合格,颜色特征不合格,功率因数不合格。
为此,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自镇流荧光灯商品时应参考以下内容:
1、选购有认证标志的产品。目前我国照明产品有两种节能认证标志:“CQC节能”和“节”字标志,两种标志都说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2、看产品外包装。国家强制要求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在外包装上标出以下内容:产地、额定电压和电压范围、额定功率、额定频率。在灯上、包装上或在使用说明书上标注关于灯的电流以及其他与安全使用有关的补充说明。
3、看自镇流荧光灯外观。荧光粉体应晶莹雪白,不能有发黄或发灰的现象。通电点亮后,灯管发光应正常均匀,灯管应无明显黑斑,发光体无闪烁。
4、按自镇流荧光灯的特点选择型号。照明效果相同的情况下,节能灯消耗的功率为白炽灯光的六分之一。因此,假如想获得与60W白炽灯相同的照明效果,选择10W的节能灯即可。
附:不合格自镇流荧光灯名单.doc(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