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豪车”、“公务员”、“私营企业主”、“本科生”……细心的人肯定会发现,以上字眼频频现身一些媒体的婚介所广告,在这些充满诱惑力的字眼下,抱怨声却络绎不绝:约见的男士居然尚未离婚;婚介所介绍的“如意郎君”居然从自己手上骗去了10万余元。齐鲁网的记者在走访了一些婚介所后,发现婚介乱象并未因国标出台而有所好转。 无法出示婚介师资格证书,只是强调自己有着十多年从业经验;承诺只要交钱就保证找到合适的对象,没有时间限制……去年12月1日,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全国婚介行业服务标准》出台,其中明确要求,婚姻介绍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且不能出现“包找到”的话语,可是新规实施近10个月,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婚介机构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五乱象显“婚介国标”形同虚设:
【乱象一】“婚介国标”要求婚介机构必须查验征婚者的有效证件,而受访的大多数婚介所为牟利而放弃“身份审核”,有的干脆主动提醒“只要交钱,没证件也无妨”。
【乱象二】收费混乱。“婚介国标”规定:“应按统一标准明确服务费用。”而受访的婚介所入会费从几百元、几千元到上万元、数十万元不等,标准五花八门,甚至同一婚介所几个“红娘”的入会报价都各不相同,还美其名曰“打折”。
【乱象三】隐私难保。“婚介国标”要求“保护征婚者个人信息安全”,而婚介所大都先主动“泄密”,而后“犹抱琵琶”勾引征婚者交费入会。
【乱象四】婚介涉外。“婚介国标”等多部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从事涉外婚姻业务。但仍有婚介机构打着“外籍华人”的旗号大肆圈钱。
【乱象五】“婚托”泛滥。曾破获“‘大嫂骗婚队’跨省‘9连骗’”大案的江西新余市民警习冬生说,当前,不少人利用婚姻信息无法网络异地查询的空子,在各地婚介所登记征婚信息,大肆骗婚谋财。
面对这些情况,有关专家一语中的: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婚姻介绍服务标准》其实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即婚姻介绍虽然出台了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是如何对不符合规定的婚姻介绍所进行处罚和监管,却仍然还是一个空白。婚介行业管理涉及民政、工商、公安、物价等多个部门,民政部门目前没有“婚姻机构审批权”;工商部门虽负责注册登记,但因无具体标准而无法衡量其服务质量;由于是市场行为,可自由定价,物价部门无权干涉;公安部门只能“事后”防范,纵然锁定“婚托”,却经常面临取证难、定性难。由此形成了责权不一、多头管理的市场现状。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面对如此乱象,“上海婚介管理模式”值得借鉴:婚介机构须经当地婚介管理协会的严审后方可运行;宣传部门对刊登“黑婚介”广告的媒体给予处罚;对“红娘”要求实名制登记、不能随意跳槽。与此同时,政府尽快制定地方婚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赋予执法权,加大违法婚介者的经营风险和犯罪成本。
此外,今年底,我国将陆续出台《婚介档案管理标准》《网络婚介标准》《婚介广告发布标准》等一系列“婚介国标”的子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婚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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