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2日《京华时报》报道:武汉市一些建设单位用饭票抵工资,只要不超出自己的工资额度,工地上允许农民工随意领取饭票,用来吃饭和在工地小卖部购买生活用品,这些饭票最后要折成钱从工资中扣除,其余工资只能等到年底才能领取。这种变相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在当地存在了相当一段时间,有关监管部门却表示不知情。
这种以饭票等代金券来抵扣工资的做法,已经违反我国标准法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是故,用实物或者其它代金券代替工资,于法不容。再者,内部流通的饭票等代金券违背农民工意愿,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工地内部发行的饭票等代金券只能在小范围流通,这就限制了农民工的消费自由。
更让人气愤的是,当地有关监管部门的“不知情”,实为“不愿意知情”,因为有举报者称,曾多次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和反映过类似问题。看来,当地监管部门早已与这些建设单位沆瀣一气,置农民工利益于不顾。因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要想整顿这些工资歪招,先从监管部门抓起,只有监管部门擦亮眼睛,严加监管,用法律的利剑惩治不法单位,才能做到标本兼治,保证最底层的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