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的账目有各种严重的缺陷,不符合国际会计标准,因此不给予其市场经济地位,并继续对其按原反倾销税率(18.1%)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39249090、ex44219098、ex73239991、ex73239999、ex85167970、ex85169000。
2006年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4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6月12日,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Foshan Shunde Yongjian Housewares and Hardware Co. Ltd)上诉欧洲原讼法院(The General Court);2008年1月29日,欧洲原讼法院驳回申诉方的要求。2008年4月3日,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上诉欧洲法院(The Court of Justice),要求重新审查欧洲原诉法院的裁定;2009年10月1日,欧洲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欧委会2007年4月对中国熨衣板反倾销案终裁中,拒绝给予我一家企业(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市场经济待遇并征收18.1%的反倾销税的做法违法,并废除该法令。2009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欧洲联盟法院于2009年10月1日发布的公告,决定重新对在对华熨衣搬反倾销案中的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Foshan Shunde Yongjian Housewares and Hardware Co. Ltd, Foshan)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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