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9月17日报道:近日,重庆沙坪坝天骄年华小区内的阳光幼儿园为小班学生准备了一场特殊的开学典礼。典礼上没有小朋友,参加者全是孩子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大家议论的是一份由幼儿园起草的《阳光幼儿园父母学习协议》。协议用书面的形式,给家长制定了一份条约,例如学生欠作业家长做义工,家长若在孩子面前吵架打架,要承担组织一次父母学院学员的亲子活动并承担经费等。
在幼儿园看来,与家长签订这样的强制性协议在外国已经很普遍,是为了防止家长太过溺爱孩子。但是,不少家长认为,这样的强制协议很不妥当。幼儿园的任务就是管好孩子,家长的任务就是搞好孩子生活保障。两条线应该各走各,不必用协议的形式联系在一起。本来家长在外面工作的压力就大,现在还要接受来自学校的压力和监督,实在是力不从心。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阳光幼儿园父母学习协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盲目引进国外的“先进观念”并不可取,“拿来主义”是要根据国情做适当的改变的。幼儿园强行将标准规范加于家长头上,是在变相的将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殊不知,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等等往往使家长们身不由己,哪里有时间去“按标准规范”做事?即使这份协议是签订了,但是否能执行下去,是否不会引起其他的管理矛盾,还要打个问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