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9日《新京报》报道:《纽约时报》17日报道“中国投资客蜂拥伦敦购房产”,报道称,中国大陆的投资客已经取代俄罗斯人和中东人,成为伦敦最积极的购房者,他们的财富深藏不露,只瞄准最热门的房产,甚至都不到实地看房,仅凭房屋照片和户型图便付房款,而且大多都宁愿付现金,以尽量留下最少的个人信息。
在国外买房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为什么这些富豪都要隐姓埋名呢?难道这些钱是什么不义之财?可想而知,能够一次性现金交清房款,又要求隐姓埋名的购房者,只有两种人,一是国内的贪官,二是另一些发了不义之财者。以往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贪官抑或是发不义之财者,经常会去国外置办落脚点或是将财产转移到国外,好在东窗事发之时得以逃脱。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类似的新闻以及事实都早已摆在面前,但却屡屡上演,我国相关检察部门是不是也早该出手遏制了呢?对于这些故意隐满身份信息,利用在国内贪污受贿甚至涉黑所得财务在国外购置房产或是转移财产,为躲避法律追究,试图安度余生的违法犯罪分子,对于这样的人和信息,相关部门理应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将其绳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