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3日,欧盟理事会虽然没有意大利的支持,但仍就纺织品标签规例草案通过一项政治协议。
意大利投票反对该协议,原因是协议没有包括要求生产商在纺织品标签显示原产地的条文。欧洲议会及欧洲委员会均支持加入该条文。
2010年5月18日,欧洲议会采纳一项关于纺织品标签的立法决议。新法案旨在取代指令73/44/EC、96/73/EC及96/74/EC,简化欧盟开发及使用纺织品的监管架构。
目前,纺织品的生产地标签属自愿性质,实际上视乎国家法例而定。欧洲议会成员认为,欧盟应向原产地标签规定更严格的国家看齐,使原产地标签成为强制规定。议会就如何决定来自第三国的纺织品原产地,列出以下准则:
• 产品完全在单一国家或地区取得,应视为源自该国家或地区;
• 产品的生产涉及超过一个国家或地区,应以进行最后实质性转型的国家或地区为原产地。
• 欧盟成员国(意大利除外)否决了欧洲议会的修订,采纳类似欧洲委员会最初技术议案的文本,没有纳入纺织品原产地强制标签议案。
理事会在2010年9月13日的新闻稿中表示,将来规例应包括改善制度的条文,藉以:
• 进一步协调纺织品在不同生产、加工及配送阶段中贴附的标签、标记及文件上使用的纺织品名称及说明;
• 确保欧盟消费者能获取正确资讯。
理事会采纳原产地标签措施,如此最终文本的采纳也许会因辩论而延迟。
欧洲议会要求欧洲委员会就新的欧盟标签规定提交报告,内容须以业界咨询结果为基础,倘若合适,可以附上法案。报告将涉及下列事项:
• 协调的护理标签制度;
• 全欧盟适用的统一衣履尺码标签制度;
• 显示纺织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可能致敏或有害物质的标记;
• 关于纺织品环保表现和生产的生态标签;
• 社会标签,显示纺织品在怎样的社会状况下生产;
• 纺织品可燃性警告标签;
• 电子标签,包括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
• 在标签加入识别号码,以便有需要时能通过互联网等获取更多产品资料;
• 使用毋须文字说明的标志,识别纺织品所用的纤维,让消费者容易明白产品成份。
欧洲议会并要求委员会在规例草案通过生效两年后,进行研究以评估纺织品生产或加工所用的物质否会危害人类健康。议会的用意是要评估过敏反应与纺织品所用的人造纤维、着色剂、杀生物剂、防腐剂或纳米粒子之间有否因果关系。将来研究结果也许会带来更多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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