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监委认可监管部将认可监管处业务受理岗位、认证市场监管处申投诉办理岗位作为支部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
认可监管处业务受理岗标准为: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审批受理环节规定的程序、时限要求,依据委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认可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工作,做好受理过程的相关记录;与申请人沟通及时,服务态度好,相关记录完整;认真解答关于认证、认证培训机构有关业务咨询(来人来电);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会签其他部门意见的,做好记录,及时跟踪进展。
认证市场监管处申投诉办理岗标准为:申投诉事项办理时限符合法定要求率100%;实名投诉办结率100%;处置申投诉及时、准确,符合法定要求;及时主动与申投诉受理部门沟通工作进展;交办其他单位承担调查任务的,任务下达时有明确的收集证据内容,对过程进行指导及有效监督。
通过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认监委认可监管部也向从业机构承诺,接受从业机构对认可部工作的监督,同时鞭策和约束部内每位同志,力争在质量提升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