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南京市规划局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将实施停车设施配建新标准,通过改善静态交通环境来缓解城市停车难局。
1998年南京曾出台首个建筑物的车位配置标准。2003年5月1日施行的《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当时在全国范围内都很领先。但是现在随着车辆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预期,老标准也与现在的情况不相匹配。为此,去年10月开始,南京市规划局等部门着手修订新的《标准》。
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新《标准》将南京全市划分为三类停车区域。其中,南京老城为一类区域,指的是城墙以内的区域;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除一类区域以外)为二类区域;市区范围内除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三类区域。
各类区域内新建建筑要求配建停车位的数量,都有所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在二类区,市场上较为常见的10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配建标准由原来的每户0.8个,提高到了每户1.0-1.1个;而小于9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宅,配建标准由原来的每户0.3个,提高到每户0.8-1.0个。
总体来看,新标准主要有三大重要变化:一是首次确立了倡导公共交通的基本原则,“交通站点附近的停车位会减少,目的是为了提倡积极使用公共交通以及轨道设施。”其次,根据规划研究及实地调研的情况,配建标准适当增加;此外,在对医院、学校等可能短时拥堵的单位门前,规定应设置不少于5个临时性停车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