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7日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本月上旬起至10月31日,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根除重大药品安全隐患,确保百姓用药安全。为方便市民,该局已开通举报电话:85373900。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明确责任,降低药品生产安全风险,排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从9月起强化以下监管措施——
严管“一大两高”企业
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杜瑞行介绍,石市已全面加强对“一大两高”企业的安全监管,把大型药品生产企业、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品种作为监管重点之一。在日常监管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意识,诚信生产;继续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驻厂监督员职责进行再明确、再落实。并对相关企业进行飞行检查。
紧盯接受境外委托加工
同时,石市加强了对接受境外委托加工企业和出口自有品种企业监督管理。
按照有关要求,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接受境外委托加工和出口自有品种的行为统一明确要求: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必须按规定备案。经备案后,相关材料及备案批件必须报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查,生产前必须报该局核实情况方可生产,不备案不得擅自生产,凡是未经备案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出口药品的,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加大对有意向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的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加大抽检力度,对首次生产品种,要连续送检3批次,合格后方可出厂。
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有关单位需认真开展基本药物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及时彻底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禁止出厂,已出厂的要及时予以召回。并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建立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专职部门,专职人员,健全制度,主动监测上市品种不良反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妥善处理,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石市将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制度。基本药物中标企业必须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工作。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入网及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加强中药、阿胶等生产及使用企业监管
严格把好原辅料入口关,加强对供应商体系考核,对供应商要按规定周期进行现场审计,做到购进渠道合法、票据齐全;并加强对企业中药鉴别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认真开展工艺处方核查,严格按照批准生产工艺生产。严格执行2010版药典规定,全检合格后方可入厂,严防不合格原辅料投入生产。
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特殊药品生产、使用企业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生产,严格人员和制度管理,严查购销单位资质,严格执行生产、储存、运输、销毁等过程控制,确保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安全使用,不发生被盗抢及流入非法渠道事件。
并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严审购买方资质,建立和执行销售客户管理档案及流向追踪管理制度。建立销售量分布、分析表,及时发现个别客户购买量突增及区域性销售量突增等异常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