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了题为《儿童玩具和指画颜料中铅和某些元素》的产品安全公告。该公告简述根据2010年1月1日生效的强制性标准,儿童玩具及指画颜料中可接受的铅及其他元素的迁移量标准。同时,还介绍了儿童玩具和指画颜料中铅等元素的相关危害,以及供应商依据强制性标准所负有的合规责任。
根据强制性标准,“儿童玩具”指针对6岁以下儿童玩耍的全新产品。“指画颜料”指儿童用手指及手涂抹在物体表面的糊状或凝胶状有色配制品。
儿童玩具及指画颜料中铅等元素的可接受最大迁移量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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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中限量(mg/kg) |
指画颜料中限量(mg/kg) |
锑 |
60 |
10 |
砷 |
25 |
10 |
钡 |
1000 |
350 |
镉 |
75 |
15 |
铬 |
60 |
25 |
铅 |
90 |
25 |
汞 |
60 |
10 |
硒 |
500 |
50 |
针对玩具,ACCC认可按下述标准对玩具中铅等元素迁移量的检验结果与AS/NZS ISO 8124.3:2003标准等效。
1、欧洲标准EN 71–3:1995《玩具安全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包括1995 COR 2002 和1995 AMD1 2000)》(EN 71–3:1995)
2、 ISO 8124.3:1997或ISO 8124.3:2010《玩具安全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针对指画颜料,ACCC 认可欧洲标准EN 71–7:2002《玩具安全第7部分:指画颜料—要求和检测方法》(EN 71–7:2002)与AS 8124.7–2003标准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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